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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管理办法

一、昆山康桥学校学生宿舍辅导及管理办法

(一)目的:为了提供本校学生安全、舒适与相互尊重的学习环境,培养住宿生自治自律态度,维护学生宿舍生活质量,满足学生学业上个别需求,进而提升学业表现,特订定本办法。

(二)目标:住宿生之管理要求以建立守时、合群、自治、自律、学习共处为原则,确遵生活作息规定,注意整齐清洁,具备一位公民的优秀表现与涵养,成为负责任、懂尊重的康桥人。

(三)适用对象:全体住宿生。

(四)住宿时间:

1、住宿申请以一学期为单位(依学校行事历规定),不含周末、法定假日及寒暑假,如新学期需续住时,再依流程申请办理。

2、学期中周末、法定假日及寒暑假住宿应向学校申请。

3、住宿生须于学期最后一天搬离宿舍,若留置物品需按照生辅组公告为准。

(五)住宿确认及退宿标准:

1、住宿学生向生活辅导组领取住宿确认表,经家长同意签名后,交生活辅导组汇整审核后办理住宿。

2、开、闭宿舍日期依学校当学年度行事历规定,寒、暑假辅导,住宿费用另计。

3、依规定本校初中以上同学须一律住宿,住宿费用为每学期 7000元 人民币。

4、学期中若学生因故办理休、退、转学者及罹患传染病、具精神疾病等申请退宿者,得准予依退费标准办理外,余均不得申请退费(依学校各学期行事历计算)

退宿时间

退费标准

开学日前休/退/转学而退宿者

住宿费全额退还

开学后一个月内休/退/转学而退宿者

住宿费退还2/3

开学后逾一个月且未逾 1/2
休/退/转学而退宿者

住宿费退还1/2

开学后逾学期1/2   休/退/转学而退宿者

住宿费均不退还

5、退宿学生请与生活辅导老师约定宿舍搬清时间,并在生活辅导老师陪同下将物品搬离。

(六)住宿床位编排:

1、中学部学生,规定一律住宿。

2、生活辅导组受理住宿申请,依住宿优先级分配宿舍;床位不足时,则列入候补名册,待有空床释出时检讨递补。

3、住宿床位统由生活辅导老师依事务管理需要,分配住宿生床位,住宿生不得擅自更换。

(七)学生自治干部:

1、每间宿舍设寝室长1人,负责宿舍内设备、秩序维护、政令转达与责任区分工要求。

(八)内务规定:学生宿舍物品依据内务示范图放置。

1、宿舍内一切物品,力求整齐、清洁,室内不得悬挂任何物品。

2、各宿舍内部公共环境区,由寝室长协调每位室友打扫责任区域或轮排值日负责宿舍内公共区域内的清洁工作。

3、门窗、浴室等设备,须经常保持清洁完整,如有损坏,寝室长应立即向生活辅导老师报告登记修护。

4、每学期开学前请各宿舍学生检查学校装设提供之设备并签收,若损坏时,请及时向生辅老师报备,由学校派员检修。宿舍设备之损坏或遗失,若属不正常使用所导致者,依本校物品损坏赔偿标准规定赔偿。

5、寝具购买:为维护学生个人卫生,统由学校代购7件组寝具,含括:枕头、三件套(床单、被罩、枕头套)、冬被、夏被及保洁垫,以统一外观样式,上述寝具价格由生辅组依市价订购 ,若个人寝具量不够,可另外单品加购。另床垫由学校统一配备,若产生污损照价赔偿。

6、住宿生须使用学校统一配备之寝具,若个人寝具较脏,会责令清洗或送洗。

7、床垫上覆盖保洁垫再铺上床单,棉被对折铺平整齐置于床头。

8、洗脸毛巾及大浴巾应折叠好置于毛巾挂架上。

9、宿舍内除个人衣柜内,不得晾挂衣物。

10、内务安稳检查:

(1)每日检查内务一次,由生辅老师每日早上进行。若未合格,责令于当天依照生辅老师要求回宿舍整改。

(2)学生内务成绩每周统计,表现优异者每学期期中期末检讨奖励;表现不好者,则视违失状况要求改进、罚勤或核予行政处分。

(3)定期对宿舍进行安稳检查,由两位自治干部或生辅老师进行,检查时在各寝室发现违规之物品,自治干部或生辅老师得予以清点上报,除依校规处置外另通知学生家长配合处理。

11、学校宿舍电器设备相关使用:

(1)个人物品(食物、药品等)需贴有姓名标记,整齐放置于生辅老师指定冰箱内。

(2)在生辅老师的指导下,正确使用饮水机、微波炉、笔电柜、脱水机、洗衣机(调成速洗)等学校电器。

(3)离开宿舍时请关闭所有电源,拔掉各类插头。

(4)放假前一晚,需将晾晒区的衣物和冰箱内的物品及时取走。

(九)作息规定:

1、作息时间:依每学期初高中学生作息时间表。

2、早上早自习上课前20分钟需整理好个人物品和内务,着装校服按时离开宿舍。同学须自我管理时间,生辅老师没有义务督导学生起床。

3、需在指定时间在餐厅用完早餐后按时进入教室点名,早自习开始前五分钟餐厅停止向师生供餐。

4、白天上课期间,未经生活辅导教师同意,同学不得进入宿舍。

5、晚间体能活动时间,住宿生未经同意,不得到指定地点以外地方从事体能活动,无故擅自离队或经劝告仍执意违规者,依校规处分。

6、晚自习后需按时回到宿舍向生辅老师报到点名。

7、于规定之寝室熄灯时间后,严禁开大灯、离开寝室等扰他人安宁或扰乱宿舍秩序的行为。若有需求时需经生活辅导老师同意后执行。

8、为维护安宁,个人盥洗及使用吹风机应于熄灯时间前完成盥洗动作。若有特殊原因延误,须经生活辅导教师同意后方能使用。

(十)电子设备使用规定:

1、为避免夜间使用电子设备影响安宁,住宿期间愿意履行并遵守学校3C电子产品规定,各寝室每日就寝前,按照规定时间将手机、笔电等3C电子设备统一收管放在笔电柜内,隔日早上再统一领回上课用具(手机除外),凡无故未按规定缴交者,按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分。

2、上课中途返校,需将手机交由学务处生辅组暂时收管。

(十一)返家及外出规定:

1、每周五放学或请假需离校返家(周末课辅或参加校内活动比照),需提前将行李摆放在指定区域,并在周一上课前或请假结束前返校,凡无故未按规定回宿舍且家长未以电话告知请假者,按情节轻重予处分。

2、除上述时间外,住宿生非经请假不得外出,如因特殊事故,必须离校时,学生须向班主任请假,由班主任与家长电话联系签章,最后经学务处签章完成请假手续后方可离校。

3、学生离开宿舍前须整肃服装仪容,符合学校标准。

(十二)假日留宿及收假执行要点

1、假日留宿需提前报备生活辅导老师并需要跟家长确认,未经确认不得留宿。留宿期间不得外出,不得引进外食,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老师家长允许。

2、留宿生需按照指定活动地点点名,留宿期间听从老师管教并严格遵守住宿规定,对于违反者将不在批准留宿申请。

3、收假坐校车学生到校时间18:30-19:00,家长车送学生时间19:00-20:30,学生不建议提前到校,到校后需按照学校规定服从老师管理。

(十三)住宿生鼓励奖励:

1、每日各宿舍内务评比纪律评比,每月评选出优秀宿舍给予奖品奖励。

2、每学期末对于宿舍优秀个人及宿舍自治干部给予相应奖励。并记录在学生在校档案中。

3、每月以班级为单位办理庆生会。

二、宿舍生活辅导扣分管理制度

为营造优良的住宿环境和学习氛围,培养学生优秀之行为素养规范,规避有碍学生成长,有碍学生学习之因素,制定以下规则。 每周累计扣满6分者detention一次,当周扣分超过六分,每增加三分增加一次detention。每学期累计扣分较多,不愿接受师长教导情节严重者,定期回家管教或不予接收住宿申请。

(一)内务不合规定,包括被子未叠﹑个人物品未摆放整齐﹑垃圾未倒﹑宿舍公共区域卫生轮值生未打扫等(每一项一次扣1分)

(二)于阅览室嬉戏打闹,大声喧哗,扰乱阅览室纪律者(一次扣1分)

(三)于宿舍公共场合服仪不整者(一次扣2分)

(四)学校配备之电器使用操作不当,离开宿舍未关闭电源,未拔掉各类插头者(一次扣2分)

(五)未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集合点名者或未按规定时间离开指定地点者或未按规定时间熄灯就寝者(一次扣2分)

(六)贩卖食物、物品等交易行为(一次扣3分)

(七) 使用同一餐具共食、共穿贴身鞋服(一次扣3分)

(八)熄灯前串楼层、在宿舍内追逐嬉闹、尖声怪叫、扰乱安宁,熄灯后盥洗﹑随意进出宿舍﹑聊天、唱歌、跳舞、玩游戏…熄灯后串宿舍等扰乱宿舍安宁者(一次扣3分)

(九)未于指定床位就寝者,两人共睡一床或擅自更换床位者(一级警告信)

(十)破坏公共区域环境,破坏公物者(一级警告信)

(十一)烹煮食物,饲养宠物(一级警告信)

(十二)携带大功率非学校电器用品、不当操作学校电器造成危险事故(一级警告信)

(十三)携带烟﹑酒﹑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一级警告信)

(十四)未经师长同意,装设网络分享点(一级警告信)

(十五)晚间体能活动时间未在指定空间活动(一级警告信)

(十六)违反两性交往,情节较轻微(一级警告信)

(十七)晚间缴交电子产品,未按规定缴交者,一级警告信处理;交假电子产品带有欺骗性质者,二级警告信处理。

(十八)在校期间订外卖,返校给他人带食物,引进外食者(二级警告信)

(十九)拒绝师长教导,不尊重师长(二级警告信)

(二十)浏览不良网页书刊,有伤风化者(二级警告信)

(二十一)住宿生离校走请假流程并完成请假手续,违者按不假外出处理(二级警告信)

(二十二)聚众滋扰他人(二级警告信)

(二十三)对他人言语暴力﹑恶作剧或作弄同学使其身心受到伤害,打架斗殴、以行为暴力欺侮同学者(视情节轻重予以二级或三级警告信。)

(二十四)饮用含酒精饮料、吸烟(三级警告信)

(二十五)在校期间擅自进入异性楼层或房间(三级警告信)

(二十六)赌博、偷窃等行为者(三级警告信)

(二十七)除以上各违规言行,若发生扰乱住宿生活区秩序、引起安全隐患之言行,依据情节,给予处分。

三、住宿学生快递及领取规范要点

(一)学生快递包含:衣物、药品、学习用具可寄到学校,家长需发快递号和快递物品给班主任,并在快递上注明XX部门XX老师转交 XX学生。 学生勿自行到后勤部或保安室找寻或领取包裹,统一到班主任老师处领取。(三日不来领取将退回原快递公司 )

(二)不允许学生网购物品及快递食品到学校,特殊情况请家长联络老师.

(三)学生领到快递后需跟班主任当面确认核实快递物品,若违反规范要点,请家长到校取回或期末由同学带回。

四、宿舍阅览室使用规定

(一)阅览室属申请制,切实具学习需求学生可向生辅老师申请使用阅览室,请同学合理安排时间,完成洗漱内务后并着装得体进入阅览室学习。

(二)进入阅览室请保持安静,阅览室禁止大声喧哗或大声讨论,阅览室不设定讨论区,严禁聚众讨论,严禁占座,影响其他同学使用阅览室。

(三)阅览室禁止看影片、聊天、玩游戏等与学习无关行为,于阅览室违规使用电子产品者依照学校3C管理规定处罚。

(四)阅览室禁止携带手机、任何食物、饮料进入,可带水杯。

(五)离开阅览室时,请将使用的电子产品上交生活辅导老师。并把个人物品带回及垃圾扔掉,使用过的椅子请有序排好。

(六)从阅览室返回寝室时,请保持安静,严禁吵闹。回宿舍后严禁开灯洗漱。

(七)对违反阅览室规则的同学,请在督导老师的监督下离开,并禁止使用阅览室一周。

五、走读规范

(一)走读生须符合下列因素之一者,才可申请学期走读,并填写《走读生申请表》,奉学校各级长官核准后,方可走读:

1、居住地在校区方圆10公里以内者(提供可证明住房地址复印件证明)

2、身体有隐疾需居家照护者(提供医院看诊证明)

备注:

(1)无监护人陪同不得独自在校外租赁住所。

(2)走读生须晚自习结束后离校。

(二)走读生用餐说明:

1、走读生须参加晚自习后始可离校,应在校用中晚餐,预收每天中晚餐费用,学期末予以多退少补结算。

2、如需申请早餐,需提前申请,以利订餐和餐费运作。

3、走读生不可帮住宿生带外食进校,违者论以引进外食,予两级警告处分。

(三)走读生手机收管方式:

1、走读生早上进校须将手机交由班主任收管。

2、上课中途进校须将手机交由学务处生辅组收管。

3、上课期间若发现走读生携带手机,老师可将手机送到学务处暂时代管,并予一级警告处分。上课期间若发现走读生使用手机,老师可将手机送到学务处暂时代管,并予二级警告处分。

(四)走读生放学离校:

1、走读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离校,不可在校园内闲逛滞留。未按时离校记detention一次。

2、走读生因刷卡异常应等待值班老师处理,若强行外出,比照不假外出处分。

3、走读生若提前离校请按照请假流程,完成请假手续方可离校。

4、走读生不可进入学校宿舍。

 

 

(20180619家委代表学生代表学校代表讨论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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